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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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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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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min
其實這根本沒什麼, 以朱恐龍的角度來看, 對付突然冒出的小白, 何必客氣 ?
隨便點幾篇就可以知道他的風格
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之某公務員道歉文∼∼∼
全球暖化與烤肉.....
如果對方是值得敬重的人, 他也會收起嘻鬧的態度
莫忘我受難同胞及救災弟兄!
來捐血吧!
相較於某大學生...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sorry
我沒找到小白和其家人就該被人辱罵 或 小白及其家人不受憲法保障 類似的法條
麻煩您 或 朱先生 找出來以糾正社會大眾對法律的認知
舊 2009-10-10, 05:07 P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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