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eagle90
下面的我還算同意,可是口才這點,

如果真的是用口才駁倒我,那我接受啊,

然而他這樣的問候你接受嗎?




其他網友的批評,有的沒有仔細看完整串,我在說一次我的看法,

1.不管****照有沒有害,

是既存法律,就一定要遵守。

該不該遵守,並不是憑個人主觀意識來判定的。



2.我個人從來沒在公開場合發過露點照,而且露點照不等於性教育,

它帶有一種煽情的成份,你說是藝術?

那就是你主觀意識了,你看過拍成這樣的性教育書籍嗎?

真的性教育是像生物學那樣的東西,

不是兩個女的穿一層薄紗站那邊給攝影師拍。

多一層薄紗就不算****,這是自欺欺人。

台灣法律上這樣ok不ok我不清楚。



3.我來這裡的本意是請教他問候我親人的事情算不算公然侮辱,

法律程序,費用,或是該準備的資料,知識,

因為以前在pcdvd看過有些人告另一些網友,所以想來請教一...

http://tw.next.nextmedia.com/index....&ArtID=31995172
阿就跟你說壹週刊也有****照你怎麼還不快去告啊
一定要等人家來問候你父母才會氣不過想提告嗎?
既然都說有既成法律要遵守那就快去告啦,要是警察不受理還可以告他們瀆職咧
壹週刊已經明顯公然散佈露點照怎麼不趕快跳出來主持正義呢?
做事這麼拖拖拉拉的就不要等到人家已經問候完祖宗18代的時候你卻都還沒準備好
舊 2009-10-10, 09:45 AM #1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