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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Cow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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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eagle90
他另一篇plurk還公然說***下載到99.6%

這犯法了吧?= =

網友我管不著,真的犯法了自然有警察杯杯找上門,

但是一個公眾人物對於自己言行沒有更高的標準,

那不過是一個沒負責感的人而已

我這是雙重標準,可是不應該這樣嗎?(攤手

差別是人的影響力啊............


誰說他是公眾人物?
他是演戲的嗎? 是什麼公職人員嗎? 還是什麼X委來的?
又或者他是『道德重整委員會』的主席或理事之類?
那麼一個在中時之類寫過幾篇或幾十篇文章的人又算不算是公眾人物?
那個人是不是又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舊 2009-10-09, 06:40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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