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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Totenkopf
網兄除非手上握有確實證據,不然這番發言恐怕會有法律責任的喔

用字遣句還是謹慎一點比較好吧


+1
近來不是也有站友因為滿久以前的事被告?
現在台灣人越來越會告來告去了,雖然我的也覺得很歡樂就是了
舊 2009-10-09, 01:0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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