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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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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8765
不過現在能買房子不先問清楚公設比的人, 應該也不在乎公設比是多少吧?

偏偏有人就是沒錢也不懂權狀和實際的差別。
這跟訂定法律一樣,你不能預設每個人都了解,
這也是為什麼民法繼承篇裡面要把預設拋棄改為預設限定。
 
舊 2009-09-18, 08:52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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