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樂觀其成!
標題這個困擾對購屋消費者來說,由來已久,舉例來說,許多4-5口之家,買了個60坪的房子,交屋時才發現室內實坪不到35坪,根本不夠住.
大家買房,真正最想知道的面積,其實就是"室內部份真正可以使用到的面積".從這個簡單的觀點出發,制定規範,把公設面積獨立出來,其實還不夠完善.
所謂實坪,目前在相關法規中並沒有明確定義,但在約定成俗的實務界,大概就是扣除公設面積後專屬專用的部份了,但提醒大家,這部份離"室內部份真正可以使用到的面積"還有點距離.
專屬專用的部份其實還包含了陽台,花台,雨庇,外牆,結構柱,管道間等等,這些都是算入你專屬的面積,而且都是以最外緣來丈量計算.講的淺白一點,窗戶上方那一塊突出外牆的水泥板雨遮,非常昂貴,與你的室內面積是一樣的單價,花台,陽台,通通一樣,現在一般外牆20公分厚,這20公分的外牆實際上是實體結構,無法使用,但一樣算在專屬面積內銷售,單價也一樣.若是與隔壁戶的分間牆,就是以中心線為界,一人一半.
在來談一下大家常忽略的結構柱,從前建�**暀ㄓ荌�,結構柱的面積也不會太大,但現在高層住宅很多,1米x1米的大柱子司空見慣,若您的房子在邊間,這些大柱子的面積可就必須由您獨立買下,三根大柱,就約1坪,問題是柱子部份給結構住,人住不到啊!對,就是這樣,目前這些只要歸屬你專用的,都叫實坪,實際上還必須把他們都扣除,才是您室內真正可以讓人使用到的面積.
我認為,既然要開始整頓這方面的混亂,就應該徹底一點.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是一回事,清楚的遊戲規則與一目瞭然的產品資訊揭示又是另一回事.如果,這次整頓能達到本文所揭"室內部份真正可以使用到的面積"的清晰程度,那麼,除了糾紛可以減少,建商在產品規劃上也會更有效率,免得大筆一畫,虛坪都由消費者買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