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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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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以後要救人
可能要先把手機拿出來全程錄影
並徵求當事人口頭確認
並告知已全程錄影供他做為報案之用
說不是施救者撞到的
一切責任有傷者自負
施救者再幫他叫救護車吧
     
      
舊 2009-09-13, 04:22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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