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igjoe
Major Member
 
bigjo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0
引用:
作者青葉大哥
講個我媽的故事,我媽有一天去看病,機車停在收費機車格中(停車費20元)<-台中市


但是我媽就忘記去繳了,結果有天郵差要掛號,一看居然是市政府寄來,說我媽停車費過期未繳

所以寄來繳費單,但是一看金額70元,再仔細看停車費依然20元

但是人事費要50元,也就是寄這張繳費單要50元的人工費用啊


早期是根本不寄這個東西直接罰600.

把這個花50元寄到手上而不用罰600我是覺得還能接受.

想想要公務員先把沒繳費的資料從電腦中跑出來然後再查出車主地址把單子寄出去. 50元不算太貴...
 
舊 2009-09-09, 07:58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jo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