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乙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31
不如改個法令 , 違規(包含行人)被撞無論生死 肇事方無責外還外加違規方需賠償一切損失, 這樣台灣馬路會安全很多而且一次性解決很多問題.....
舊 2009-09-09, 06:20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乙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