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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欺騙事項(一):
由於訂單成立後兩週遲遲未獲該所通知確認交車日期,故於09/07/19(日) 詢問劉姓業務交車日期:回覆”因定車後無法得知生產線狀況也查無該車任何資訊” 及09/08/7(五) 再次詢問業務交車日期:仍以” 定車後無法得知生產線狀況也查無該車任何資訊”回覆,截至此時身為非第一次購車的消費者,驚覺與他牌汽車交易有截然不同之狀況,擔心恐遭詐欺等不愉快情事;故決定於09/08/8(六) 致電福特原廠客服中心黃主任(0800032100)詳細說明狀況,並獲承諾福特六和將儘速督促該經銷商處理訂單及查明進度,絕對會給予滿意之答覆。
於09/08/10(一) 億和基隆所朱姓所長來電確定09/08/14(五)前無法交車:並告知先前並未下單予福特六和。此疏失將提出致歉及賠償條款;09/08/11(二) 億和基隆所朱姓所長與劉姓業務登門道歉:
並提出兩種方案:1,下訂單”冰晶藍”需再等45日 + 9日(09/10/20日前交車)
2,更改為現有車色 (農曆七月前可交車)且同意加贈原廠空力套件與億和VIP會員卡
以茲賠償延期交車的補償(並承諾可於09/08/20(四)前交車)
本人後續於09/08/12(三) 去電同意方案二:立簽書為憑(貼於”訂購合約書”背面並要求該業務簽名蓋章)
當天億和基隆所朱姓所長與劉姓業務通知:現有一台車(”新世紀銀”)可交車。
上述事項情節,原該所收受訂單後並未據實下定單予福特六和原廠,以為欺騙消費者乙事;因後續該所承認疏失且道歉後雙方已達成和解條件;本人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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