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Ixtlan(伊斯特蘭)
文章: 14
引用:
作者貓神官
我並不是因為ZOMBOT00偷渡政治文而提醒大家的
我說得很明白,我提醒大家的是「ZOMBOT00是DAIMOS1111的分身帳號」

佛印和東坡的故事聽過嗎?
所以我不很在乎您有沒有看到我的「人格」,那不是我的問題∼


這種回文更有意思.
記得明明是DAIMOS1111這個帳號被停權後,才出現ZOMBOT00這個帳號.
這也叫做搞分身?

從事實面來對照樓主這樣的定義,顯然樓主認為:
被停權的人,通通不可以另外申請新帳號,
否則就是搞分身.

而且按照樓主這個回文的意思來看,
樓主自稱自己所要宣揚的理念是:
不管發什麼樣的文,只要認定是以前被停權過的人,
再申請帳號發文,就是搞分身,所以不要回應他的文章.
(『我並不是因為ZOMBOT00偷渡政治文而提醒大家』這話是樓主自己講的)
講坦白直接一點,只能說:
樓主這樣坳,實在是太難看了...

樓主在這種狀況,又拿佛印的故事出來,
就好像是有個小偷當場被抓到,該小偷卻對抓到他的人說:
是你自己滿腦子想偷東西,所以才會把別人看成是小偷.

其實,樓主現在這種作為,
用『掩耳盜鈴』或『欲蓋彌彰』來形容,都蠻貼切的.





 
舊 2009-08-20, 10:44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