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貓神官
知道啊,我檢舉早按下去了
不過那是告知站長
我PO在這裡是告知78區的大眾
請問這兩者有相斥嗎?
我並不是因為ZOMBOT00偷渡政治文而提醒大家的
我說得很明白,我提醒大家的是「ZOMBOT00是DAIMOS1111的分身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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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因為您討厭此人~所以特開此帖希望大家跟您一起討厭他"
他是不是ZOMBOT00或是DAIMOS1111重要嗎?
反正都是政文...有興趣的進去看他說什麼...沒興趣的視而不見就好了...
就算我現在支持您的看法~
但他依然繼續發表政文~
那此篇的意義在哪?
還不是要站長刪除此帳號~然後讓討厭他的人齊聲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