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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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倒楣,現在又不能再反映了,之前機車收到換行照通知,我要換行照時順便過戶給家人,沒先打電話過去問監理站,行照到期前35天,去了蘆洲監理站,問他過戶可不可以同時繳燃料費,結果他沒跟我說要一個月內才可以依併換照,結果繳了150元過戶費,行照只有一個月還要再換一次~我就回家了~我起來後~另外一個人坐下去要辦理車輛異動業務~害我掛在椅背的雨傘忘記拿~一隻199元,害我行照到期後14天~有時間再換一次,今年公路局信箱才說交通規則有寫1個月內如有過戶可以同時換照,免再多繳一次行照費,然後我打電話去監理站-就是之前辦理過戶的那個人接我電話,問他我是什麼時候過戶的,才跟我說我過戶完一個月內還要再換一次,我一直很想跟他說為什麼過戶的時候沒事先跟我說如果過戶要同時換照繳燃料費要再一個月內才能辦理~如果有告知我會在晚5天以上再過戶~真想說可以退還我150元嗎,之後我就掛電話了,那次過戶已經是2年前的事情了~~~~~~~~我怎麼這麼倒楣~沒弄清楚1個月內.才可以過戶同時繳燃料費........倒楣耶...自認倒楣還能怎樣
所以我想貼在這邊~可不可以請教大家有什麼樣的意見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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