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為什麼東西該買的不買 不該買的卻買一堆
A1. 因為科子目不同, 所以造成只能核銷符合該科子目的經費~ 不可以挪作他佣(也就是公款法用的道理) 假設這個科子目是設備維護費~ 就不可以購買新的東西~ 只能用維修的名義來報帳~ 而且要給該機關的審查部門(通常都是政風部門來查)來通過~ 而且每年可能會有行政院審計部的抽查~
Q2. 為何錢花不完還要拼命花?
A2. 因為每年都要開預算檢討會(要看預算的核定,印象中一年好像有兩次吧! 忘了~) 會去檢討預算的執行力為何~ 若沒有把錢花完~ 代表執行力不彰~ 意思就是說當初給的預算太多, 除了要繳回國庫之外~ 該預算的承辦人也會接受懲處~ 因為預算執行率沒有達到100%,就是得接受行政處分~ 有花錢代表有做事... 感覺就是這樣~~~ 錢既然來了~ 只能公款法用~ 而且要花光光~ 不花光~ 繳回國庫國家又不感謝妳~ 而且還得接受行政處分~ 何苦呢? 所以就會拼命的花 拼命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