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2
看以上言論就知道台灣人錯誤觀的特性, 集中在對準時下班人員的看法.
準時上下班就被冠上"混"的稱號, 不然就是被認為是小咖?
另比較奇妙的是我認識的管理幾乎都是最晚下班的一群.
除了年齡超過55歲的那一群, 他們是最早上班, 但經常下午就去球場了.
不否認設計課的經常加班, 但沒你講的"絕對."
正常上班時間的人裡面也是有那麼幾個強者, 同樣工作量的比較下.
這種人通常是屬於R大講的, 上班後, 下班回家還會自己研讀相關知識的類型.
8~9年後, 造就無比強大(相對其餘人員)的專業知識.
這種人公司會釋出股分來收買的, 他們犧牲前幾年, 但不是靠加班.
所以在這裡指證你的觀念錯誤外, 順便補一下.
加班到天昏地暗的通常是數量最多的中間設計層級配合台灣風氣.
然後請尊重準時上下班人員, 只要他們有把工作完成即可.
至於責任制的工作量合不合理, 大家心裡自然有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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