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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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影 子
你覺得差很大
可是對我而言
都是限制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利
這種東西
本來就不該用
所有限制憲法給予人民權的東西
上位者本來就不該用
以這次來說
緊急命令 不用
也是可以作事
那為何非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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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可以作事.......
要到某地方去,根本不需要交通工具,慢慢走就可以到也是可以作事
要運送物資,根本不需要卡車,一個個慢慢用人力搬也是可以做事
要清除污泥,本本不需要圓鍬等工具,一個個慢慢用手挖也是可以作事
要清除大型障礙物,根本不需要吊車,一個個用人力慢慢清除也是可以作事
要到受災山頂,根本不需要直昇機,等水退了,再派人上去也是可以作事
用了更好做事,也不違法,為什麼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