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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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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錢的問題而已.
醫院的經營要錢,
藥差價是不容忽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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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的學名藥成份相同,
藥理作用一樣,所以台廠藥跟原廠藥是具備相同藥效,
但事實上,部份的藥確實是原廠藥就是比較好,
這時要考慮的是,該藥物的使用量大小.
醫院要獲得同樣的利益,所以只好往低價位的藥廠靠,
如果該藥在醫院使用量不大倒還好,
若是屬於大量用藥,那只要其中幾項藥,患者的反應不佳,
醫院要留住患者,那要不要換回原來的藥呢?
還是說告訴患者健保只能吃這種藥呢?
不用,患者可能自己換院,反正現在臺灣人口就這麼多,
但從診所到醫學中心卻很多家,
甲醫院不開,患者不爽換乙醫院去,
那乙醫院為了留患者他要不要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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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問題不是我能討論的,
但目前我所看到的是:
患者的用藥權益是要醫療院所先被保障的情況下才有.
民眾,政策,醫療,廠商間的戰爭,
民眾是最大卻最無力的一群.
醫界或藥廠可結聯盟做事,
民眾只能盼望有好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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