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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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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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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做得好,無論歲數,違法就是違法,移送法辦是理所當然的
至於要不要起訴看檢察官,要不要定罪看法官
警察的職責就是舉發違法行為維護守法民眾的權益
我為這幾位認真辦事的警察先生拍拍手


沒有那麼僵化喔,基本上警察具有一定程度的裁量權,並非不論情形一律均須移送。

如果明顯為不起訴的案件也要移送,無異於浪費行政及司法資源,也有侵害民眾權利的可能。
舊 2009-07-23, 09:3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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