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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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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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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
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4歲男童跟媽媽和姊姊到超商買東西,趁媽媽和戴紅色安全帽的姊姊在櫃檯結帳時,戴黃色安全帽的他在旁邊東摸西摸,看到影印機上有張面額500元的影印卡,就順手拿起來把玩,之後沒有放回去就跟家人步出超商。
店員發現當下立即制止,並按照程序報警處理,雖然也表示不予追究,但警方還是依竊盜罪將4歲小弟弟函送法辦。警方表示,由於竊盜罪屬刑法的非告訴乃論的案子,所以全案還是函送少年法庭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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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則新聞的爭議之處應該是在於那位堅持報警的店員而不是負責送案警察
大家都被 TVBS 的記者給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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