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ampcus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中間
文章: 225
不滿七歲是無行為能力人,這點警察先生應該比我們一般小老百姓熟吧

所以是條杯杯不熟法條 還是說這樣搞會有業績 ?

不過那位小朋友看到警察先生後,應該會記得以後不可以偷東西了...

這樣也算達到教育的目的了吧....
舊 2009-07-23, 12:51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ampcus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