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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自殺連累父母 判賠屋主湯尼陳27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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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re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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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
nbrenhu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自認倒楣承受損失,
並且出錢好好安葬那位自殺的死者,
甚至幫他寫祭文的詩詞,
並且好好安慰他的親人,
而且祝福他的靈魂能夠得到救贖而安歇。
所謂的【正義】,並非只是金錢上損失與獲得才叫正義,
正當的義理,
孔子的【仁】,
佛家的【慈悲】,
原始佛法的【八正道】,
........
這些東西才是所謂的【正義】。
真不曉得現在的年輕人是怎麼讀書的!?
2009-07-21, 02:3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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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re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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