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rnan
推自爆文!!!
到底是啥過份的事情?
每個人對所謂"過份"的認知不同咩
像我就認為啥當眾甩人巴掌還是怒叱啥的不算啥
對那種死纏爛打的剛好而已
但是這種敢愛敢恨的人很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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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口裡說出來,多少有所保留,如果真的是死纏爛打,換來的只是厭惡,不會有後來的愧疚跟心裡難過的感受。
樓主的"試著"愛他,對他來說,算是莫大的鼓勵,也是讓對方認為,自己有責任,應該要更認真,更付出...而樓主始終抱持"試試看"的想法,心裡卻對未來應有的對象,有著浪漫的幻想,打定主意,這個人"不適合"了,對於對方的付出,始終冷處理,對方也只認為這是她給的考驗,必須更加的用心對待;她當然感受到了,也有動心,但是心裡的"不適合"讓她開始害怕事情不可收拾了......她開始怕明著跟他說了,她不想當罪人,於是想了個自以為聰明的方法:我只要對他不好,或是刺激他,他就自然會走,我就不是罪人了。
後面所謂的過份,我們應該都想得到,而他在認為有責任的情況下,心裡難受,卻也只能選擇當作沒看到,仍然溫柔對待,她看沒有效果,看來該下一劑猛藥......猛藥真的奏效了,也徹底瓦解了他的自信,而她也可以對自己宣稱,她有說過不適合,也有試過想愛他,但是真的不適合,只好用傷害他來逼走他......是個為他好的好人,不是罪人...
上述情形只是一個推論,卻也是很多女孩子幹得出來的,讓自己心裡的罪惡感少些,幾年後,連多餘的愧疚都想一併消除......後續就如眾多網友所說的,真的要去把傷口掀開嗎......如果這篇在FG裡,應該得到的是不同的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