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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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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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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2
引用:
作者moneym
為什麼沒人會說:如果連被害者的權利都無法維護了,那剩下的也別講了


未被定罪前,嫌犯都算是清白的!
應該很明瞭吧? 嫌犯=嫌疑犯 OK?

引用:
作者eagle90
我覺得還是應該找檢察官來回答這問題,
如果證據確鑿,甚至連其他法官看了都搖頭,
這時候還要著重犯罪的基本生存權...
那是鼓勵犯罪。

這就是法治國家 OK?
舊 2009-07-15, 08:3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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