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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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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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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也是阿宅
很奇怪的邏輯

當時被害者掌權的時候不公怖

現在被害者下台了卻要加害者公怖真相

呵呵......掌控了相關史料文件長達幾十年的是它
讓這些文件資料因年限而銷毀或遺失的也是它
前執政黨執政時 , 不肯提供如黨史館等該黨所保存的資料給對方的還是它
現在身為加害人反過來怪別人"你執政時為什麼不公佈?"的同樣是它
我只能說這還真是夠有出息呀

等某黨有那擔當公開全部保存資料去配合對方調查真相
再過來說"被害者為什麼不公佈"啦
舊 2009-07-11, 06:54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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