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電器經理與女研究生去年在租屋處通姦,但兩人聲稱當時是在互相拔罐,
但檢察官認為根本是「鬼扯」....
三十六歲的黃妻昨痛批兩人說謊:「拔罐需要連內褲都脫掉嗎?」她回憶說,二十歲結婚
時,她已懷孕五個月,丈夫隨即當兵,因經濟不寬裕,夫妻常為錢爭吵,丈夫有時心情不
好會打她,結婚七年後,她受不了家暴而離婚,隔年又為孩子與丈夫復合,沒想到當丈夫
當上東元電器營業經理,家中經濟好轉後,卻變了心。
黃妻說,一年多前丈夫常以應酬為由,晚歸甚至不回家,後來她在丈夫車上發現女子的換
洗衣物,還找到丈夫與一名年輕女子的大頭貼親密合照及寫著「老公,你是猛男」等肉麻
字眼的紙條,才驚覺丈夫外遇。
由於黃妻在車上找到趙妍琳(二十六歲)就讀台北醫學大學的學生證,證實大頭貼中的女
子就是趙女,黃妻找趙女談判,但對方態度強硬,把她轟回去,丈夫則逼她離婚,有一次
還踹倒她,黃妻因此向法院請求保護令獲准,並委託徵信社蒐集丈夫通姦證據。
去年十月十五日晚上,余惠民等人帶黃妻到趙女位在北市吳興街住處硬闖,並見全裸的
趙女與只穿內褲的黃男獨處室內,黃見妻子帶人來抓**,氣得上前要打她,被余男等人
擋下,余男等人還不讓黃、趙穿衣,拿起相機猛拍,並搜走垃圾桶裡的衛生紙等證物,
雙方因此互告。黃男則另以與妻子二度結婚時並未公開宴客為由,向士林地院提出婚姻
無效訴訟,仍在審理中。
避觸法可會同警蒐證
台北地檢署開庭調查通姦案時,黃、趙辯稱當時沒穿衣服是因正在互相拔罐,但檢察官
認為兩人身上雖有拔罐的圓形紫紅色瘀跡,現場卻無拔罐工具,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
並從大頭貼等證物,認定兩人通姦。對此,記者昨打電話給黃,但他聽到自己被起訴就
掛電話拒訪;趙女則已搬家聯繫不上。
至於怎樣抓**才合法,徵信業者王坤勝表示,抓**最好先確認兩人在房內,再請警察
陪同才能避免官司。律師林孝甄也說:「抓**會同警察才不會觸犯強制等罪,搜到的
證物也不會因違法而失去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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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元電器經理真的扯很大~~果然經理級的嘴砲
都很不ㄧ樣~~哈~~~笑死
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