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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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對人民群眾的控制,國民黨把在大陸時期所搞的“保甲連坐”制度照搬到台灣。1953年8月,台“行政院”頒布《戡亂時期檢肅匪諜聯保辦法》,逼迫人民互相監視,彼此檢舉,如發現某人是匪諜,被聯保者即使毫不知情,也要受到牽累。1955年6月至8月,國民黨又在台灣搞所謂“在大陸被迫附匪分子總登記運動”,要求曾在大陸參加共產黨的黨、政、軍、經濟、文教、社會團體及各公私團體者,曾在共產黨的工商機構、宗教組織工作過的人,曾接受過共產黨的軍事、政治、社團、文教、民運、鄉鎮工作等訓練的人,曾受共產黨直接利用或“附匪分子”間接利用的人,都要到保安司令部辦理登記。用當時台灣省主席嚴家淦的話說 “凡是匪諜以及態度不暗不明、模棱兩可的人,都將視為危險人物,必定要予以清除”。
由於國民黨當局頒布的登記標准本身就是“灰暗不明、模棱兩可”,因此誰有“嫌疑”,完全由特務胡亂判定。當時有些情況荒唐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如《時事雜志》的創辦者童軒孫本人以及所辦公司的經理、會計、職員一起被捕,詢及原因,竟然是因為特務從他家抄出一本《湯姆·索亞歷險記》,特務們居然把作者馬克·吐溫誤看成為馬克思。又如後來獲諾貝爾獎的李政道先生的母親張明璋,僅因家中留宿一位廣西大學時期的同窗,便被扣上一頂“掩護匪諜”的帽子,被捕入獄。諸如此類例子,多如牛毛,舉不勝舉。1950年5月,蔣經國宣布已破獲匪諜80余個單位,其中僅“蘇藝林案”就逮捕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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