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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轉貼] 桃園市區某間事務所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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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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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DragonQuad
不過是老闆問下屬要不要暗暗而已
她不要,那老闆問給她錢,要不要暗
這那裡有犯法?
除非老闆說不給暗就開除,這才叫利用權勢****
除非老闆開不堪入耳的黃腔,那才叫性騒擾
只是提出要約,問對方要不要作愛,那裡犯法了?豬哥又不犯法。
女生提這種告訴,會被法官打槍也是不意外的事。
丁丁是個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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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07:1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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