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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轉貼] 桃園市區某間事務所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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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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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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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DragonQuad
不過是老闆問下屬要不要暗暗而已
她不要,那老闆問給她錢,要不要暗
這那裡有犯法?
除非老闆說不給暗就開除,這才叫利用權勢****
除非老闆開不堪入耳的黃腔,那才叫性騒擾
只是提出要約,問對方要不要作愛,那裡犯法了?豬哥又不犯法。
女生提這種告訴,會被法官打槍也是不意外的事。
這就是性騷擾.
你自己都矛盾還寫這麼清楚啊?!?!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2009-07-08, 07:08 AM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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