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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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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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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W
應該是老闆主張這種非雙方認同的錄音,依法是不能當作證據的,所以依照其他的證據來看,當然判決就是大家不喜歡的結果∼∼


當事人自己的聲音也錄進去的話, 應該就沒有證據非法的問題...這是蒐證, 不是非法竊聽.

如果光看文字敘述, 我也不覺得老闆有利用權勢威脅, 只能說他真的說他很盧. 我相信不少男生盧女友發生關係, 也是差不多的口吻, 甚至更機車..
舊 2009-07-07, 03:3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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