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咕咕鳥
用消保法22條......
那DELL用消保法23條對抗
第23條 刊登或報導****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所受之損害 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這次訂了太多台..聽說被訂了90萬台.....
一台賠7000賣...賠63億
商譽沒那麼值錢啦....
不如博臭...就賠錢受罰
退款..退手續費...有人還要告就跟他打官司...
不用五千萬就能解決了吧.....(退款不算損失)
然後再發布一些假消息...DELL台灣分公司裁撤(真的要裁掉幾個)
退出台灣個人用戶市場.只做商業市場.....
等過陣子...再來一些優惠方案給個人用戶(價錢當然要打對)......
要我的話就會這麼幹...我有一顆奸商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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