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ziel
簽訂契約並附有罰則, 這對員工並不利.
但是老闆的心態才是解套的關鍵.
有的老闆認為這就是照契約走, 沒得商量, 但是知道你要走, 以後也不再放資源在你身上.
有的老闆會認為, 人要走硬留也留不住,徒具形式, 不如該交接該做的結束後, 就放你自由.
有的老闆會覺得你是個人才, 未來值得再給你更大的舞台留你下來. 端出利多留你.
如果簽約時間剩下不多, 可以跟準新東家說, 你還需要多久才能離職, 希望幫你保留職缺.
這段時間你剛好可以做新工作的準備而且不支薪, 這也是有機會談的.
不管怎樣, 好聚好散 不留遺憾 是最高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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