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sen_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發夢狼
我是依您的邏輯.您的回答.

死刑犯如果可以連署不死.
其他罪犯又未何不能連署無罪呢?


這您要問那位網兄
我都認為行不通/法律邏輯有問題
(用連署可以不執行死刑,來交換繼續有死刑之法)
舊 2009-06-17, 04:41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sen_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