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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亂特赦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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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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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
只能期待『報報換假釋』的那位,以及憲法位階位在五院院長之上的那位不沾鍋,能夠有一天從不食人間煙火的夢境中清醒了...
補充一下,後來google了一下,可以改服社會服務的不是三個月的刑期,而是六個月的刑期.今年九月一日就要正式上路.
http://city.udn.com/54532/3423066
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id=200812300259
看吧∼到哪都可以看到你偷渡文章......
自己在另一區玩輸了,就在這區偷渡起文章來.....
大家一起不守規矩算了....
2009-06-17, 01:34 PM #
41
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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