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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12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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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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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會上大部份工作都是約聘制時,哪有長期發展的機會,每年都是新人永遠的重頭開始,想說騎驢找馬但多半這隻驢已經把人累的半死,等想找馬時才發現自己以遠遠的不符合老闆要人資格,年輕錢少,年紀大又覺得你資歷不夠漂亮能力也不是超強。

講出這總話的人好好認清現實社會啦,勞基法只是好看,政府都是站在財團那邊,否則幹嘛不接受匿名申訴,只會叫勞工站出來,我們勞委會會保護你的工作權,為什麼還要去協商,明明是資方違反法規那就很簡單的直接開罰,還要協商勞工如果有那麼多的時間就不會是勞工了,搞了那末多作為還說是位勞工好其實還不是限制住勞工申訴,資方可以跟勞方慢慢耗,現在公司都用兩家人力公司滿五年就轉到另一家,現實上都是同一份工作同一位子,鑽法律漏洞你離開公司五年內沒提告那就過期了,所以你不管在那邊待多久到你離職時,就算去申訴最多也是賠你不到五年的勞健保。

其實很多時候只想安安穩穩的工作,但是很多老闆都亂搞一堆,約聘制一年一聘永遠沒年資,要求加入職業工會勞健保自己出勞退也不給,明明都以違法但是政府就是要勞工自己出面來申訴,政府查核有那麼難嘛?國稅局每年要跟我們老百姓要薪資所得稅,那政府不知道為什麼老百姓有薪資卻是自己負擔100%的勞健保和沒勞退金也不來查是否企業有無違規,只會來查老百姓是否逃稅千該萬死的源頭就是約聘制,大公司找人都用人力仲介出了事全部推給了人力仲介,反正不管如何人是大公司在面試通過後也在大公司上班但是你的身分就是約聘制出了事請找人力公司這就是現在多數社會上讓人覺得無力的地方。
舊 2009-06-10, 03:34 A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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