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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uno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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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ucueid
美國對非法入境的就是遣返啊, 不只如此, 有的時候還有特別待遇, 比方說古巴難民, 如過在偷渡的途中被攔截就是遣返, 但是只要踏上美國土地, 經過 24 小時還是 幾小時的背景調查, 就可以合法居留.

這兩名記者大概是被當成籌碼了...


不要用美國的法律來當標準好嗎??
難道在美國吸大麻不犯法,所以在台灣也不犯法嗎??
美國如何如何是他家的事,現在是在北韓境內,當然按照北韓的法律來判...如果覺得北韓專制或沒有言論自由或怎樣怎樣...美國人不高興可以不要去,也沒人求他去 倒是美國鴨霸成性已經不是第一天了,給那些死美國佬一點教訓也好
     
      
舊 2009-06-09, 10:39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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