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4283
Regular Member
 
b428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3
在考慮過後,我認為應該至少有下面這一個方法可行

也就是將開設人力銀行的權力收歸國家所有

不論依照憲法或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來看,都很合理
舊 2009-06-03, 03:33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428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