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淺草一郎
健保本來就是法律問題。台灣法治本來就還不夠理想
法律訂定都有其立法精神,為什麼要制訂這樣的法律就是為了要照顧弱勢(弱勢不是說貧窮的人,而是生病生久了有錢人也可能會變成窮人),當這個精神是要擺在第一位來考慮時,「自由」就會被犧牲掉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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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照顧弱勢。
其實,在下也沒辦法多說什麼了,關於個人對於健保「強制納保」持反對立場的原因,前面已提過。
至於其他的,法律認為「人民的健康是國家的公共財」之類的定義,在下也無可奈何。
只能說,每個人多少都有事情暗幹在心裡,有些人可能暗幹企業主,在下則是按幹健保制度,故在下也只是來說說心裡話而已。
就算再不爽,還是得服從這些政策啊。
不然,能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