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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臺城柳
你不就是問我學生不願去學務處怎麼辦嗎= = 

你可以牽牛 總不能強按牛頭喝水不是?

那老師本來就是要把學生丟到學務處 這種事本來也就是學務處在處理 哪裡皮球

不然你要老師來橋? 怎麼橋? 像上面說的那樣落人嗎?

那如果是學生跟老師的衝突呢?老師不必迴避可以球員兼裁判?

那老師就是想找公正第三人來處理 程序規定也是這樣

結果手段亂七八糟 本意都不知哪去了

我不知道有沒有誤解你的意思 可是我相信你沒弄清楚這件事的流程跟重點

重點在處理這個學生的問題 結果老師手段過當引發後面的連鎖反應

另~外~請你口氣好一點好咩 這樣討論很難繼續耶

引用:
作者臺城柳
我剛又看了一遍 好像是我沒正面回答到= = sorry

目前情況是這樣的 學校裡面本來就是人治法治並重

規定怎麼做我們尊重他 但法律保留原則之下 條文以外的東西我們並不能多做

今天這個案找法規拿他沒皮條 那就要想別的辦法解決 這才叫"教育"

"教育"最重要不是扣了幾分拿了幾分 而是品性 這沒人有問題吧?

那在這前提之下 處理學生問題就不是一個題目一個答案 而是要變通的

結果這老師做了最壞的示範啊 你看這樣最後誰得利?

教育的本意有帶到嗎? 

如果今天是路人勸告學生被打提告 那我絕對支持他告 

可是今天學校裡面事情應該這樣發展 應該這樣處理的嗎?

要講提早面對社會

那大家都很明白 社會上更多是司法伸不到的角落 

我打包票絕大部份師範出來的精英份子沒見識過 

很多老師在象牙塔裡鑽久了那封建迂腐真的難以想像的酸臭

不要只會...

不知道你是不是誤會我贊同該老師的行為?
我前面的發言應該表達得很清楚了吧.

我的重點只是,依校規處理並無法真正解決這位學生的問題,詢問你是否有比[拉扯該生到學務處]更好的方法而已.

既然你認為把問題交出去就完成老師的任務,將來老師應該也都會符合[大眾]的期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為要吧.
舊 2009-05-16, 03:06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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