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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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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38
轉貼某網友給我的回應, 大家幫我看看對不對?

看起來 我扶養 岳母(家庭主婦) 應該比較OK...
扶養 岳父 如果被合併所得累進稅率 , 就偷雞不著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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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岳母可扶養沒問題,
但岳父的部分因為有做生意, 最好還是不要撫養
不然國稅局去查, 他就用"約估"的方式, 看你岳父的生意情況, 就直接給你說他的月入多少.就加入你的所得了

我有遇過兩個case
1. 我老哥租我媽的舊房子當公司要開發票, 是在很鄉下, 國稅局居然就要我補稅, 還好最後是母子間沒有租賃問題.
2. 我扶養我岳父, 他後來的各種所得都算我的, 含利息所得, 後來就剔除扶養了

供你參考
舊 2009-05-11, 08:1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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