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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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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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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ark8263
1.有很多記者連位元和位元組都搞不清楚.
2.有些記者沒有成本槪念.有篇文章說,某人賠了60多萬元,她在賣臭豆腐,每分40元.要賣出1萬5000分才能回本.難道不用成本嗎?40元全是利潤?營業額和毛利也不分?
........刪.


前天看到新聞報台中某路高低差達"兩層樓",但新聞畫面標示"3公尺"
是我中文差還是記者他家都得彎腰進去?
兩層樓=3公尺 → 一層樓=1.5公尺,比很一般成人都還低吧=.=
舊 2009-04-30, 05:05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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