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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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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aintman
是沒錯,但是你有想過機車的數量是汽車的幾倍嗎?

依你的說法,公車跟貨運沒了,金融押運改用摩拖車?
禁止機車只會影響個人的方便,禁掉汽車會影響的不用說了吧?

very funny,你說的東西沒有一項成立或是符合事實現況的
這裡沒有人提到連營業用車輛跟大眾運輸工具都列入禁止範圍
事實上,荷蘭阿姆斯特丹就有時段除營業用車輛與大眾運輸工具外
禁止個人用四輪交通工具入城的限制,或者是用車牌尾數做管理;
進倫敦市區要收入城費,這都不是新聞了,唯獨就是沒聽過對兩輪交通工具開刀

然後,說到"道路面積使用效率"上,不講極端值,四輪車輛1.6~2.4這個級距
最多最多連同駕駛在內只能載5個人,而同樣的面積可以容納5~6輛機車
以不超載為前提,最少6人,最多12人,拿機車開刀要有成效,
兩者的數量比必須達到汽車:機車=1:5...
而少一台汽車路上卻能多容納最少四~五輛機車,你算術想必不太好?

再說到油耗汙染問題,四輪車,了不起最多給你1公升12KM(這還是算中高速行駛的數據)
四期環保甚至三期化油機車隨便都有2X近30公里/L的市區油耗,
符合五期標準的噴射或檔車3X甚至4X是家常便飯,
不管你一輛汽車上載幾個人都拼不過這種燃料效率

講到交通工具淪為犯罪道具就更有趣了,板上丟車的人大有人在
機車相較之下是"較容易取得"的"動力交通工具",自然也容易被利用
但那並不是機車的問題,今天沒了機車,真的要幹壞事,自然換當下容易取得的交通工具
難道接著轉過來朝汽車開刀?汽車的犯罪事件不會比機車少到哪去
要說搶劫(尤其是大票的),劫色(直接用撞的),綁票(廂型車等在路邊側門開了就拉進去)
這種更嚴重涉及人身安全的犯罪怎麼不見你提?
禁到最後,連腳踏車跟直排輪都得禁吧...
以前有名的割喉之狼,用的是腳踏車,到現在都還沒抓到
國外甚至有專門利用都市交通擁擠的特性,穿直排輪搶銀行

老是講方法方法,有太多該做的事政府沒去做了,很多東西老調重提
沒什麼意義我也懶得再說,沒做事,最少也好過無腦蠻幹....
最近這種例子很多,我想也不用一一提出來溫習....
舊 2009-04-14, 05:26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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