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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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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diadiadd
現階段的法律,很多都有這種想法的存在
比如殺人.搶劫......
為了給加害者留一條生路,所以反而忽略了受害者的權益
但這件事也相對的把法律面的不公活生生的呈現出來
現階段,一般台灣民眾,有誰能從廠商身上獲得龐大的懲罰性賠償?
廠商如果有問題,造成民眾的損失,又誰能獲得這樣的賠償?不過就慰問金而已....


因為產品有過失...要舉證啊...ex:電視爆炸起火
誰舉證...廠商啊...因為擺放地點灰塵多..電壓不穩..潮溼....
台灣沒有公正第三人單位...
法院也沒辦法.....

台灣的消保法..只保到皮毛..
東西有問題..沒關係.就讓你換..
不想換就退貨...
廠商下次還是一樣隨便做
舊 2009-04-12, 09:18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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