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單價昂貴的東西,賠的也相對的高
賠得少判的太輕,還是會�**陔繚~,販賣的人也越多
像偷車判得很輕,搞到現在賊仔橫行
關個七年,每半年鞭個二十下就好,我想賊仔會少很多 
|
有時候,真深深覺得台灣有必要引進鞭刑
有些犯罪者既不怕死,也不怕關,但就是怕痛,日復一日的肉體折磨最可怕了
像這個前櫃姐賣假包的案例,若是沒錢還,也脫產的乾乾淨淨,打算擺爛到底,那用鞭刑伺候好了,一個月鞭個十次,鞭個五年就好,鞭完後這些罪就一筆勾銷,只怕到時候....她寧願選擇自殺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