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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marinese
那一國稅法老兄?
你有沒有搞清楚 鬧笑話喔~

依照台灣所得稅法,年收入超過300萬,要課徵40%的稅。
如果說自己掏腰包訓練的費用不能抵稅的話,的確是負擔蠻重的.....
職業選手參加職業賽得名拿國家獎金的確不合理,
但若是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得名,就可以拿國家獎金。

職業選手就好比一人公司,公司經營支出部分可以抵稅,
職業選手也應該有此制度。

錢就那麼點,要滿足每個人很困難,這點可以諒解,
但起碼,流向要透明,不要被不該拿的人拿走,
另外最重要的一點,制度要落實,不要朝令夕改,三分鐘熱度。
政客們最喜歡空口說白話,社會媒體關注就喊一喊"積極規劃"表示關心重視,
等新聞熱潮過了就又丟一邊去.......

當然,關鍵還是在於我們
因為政客的行為往往取決於老百姓的態度,
我們對各種事都三分鐘熱度、只會打打嘴砲,政客們當然也不會認真看待~
舊 2009-03-16, 12:01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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