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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在ptt上面看到的高中生的聲明稿傳真
(有修改一些敏感文字)
我是昨日「嗆叉」,林姓高三學生,當天我距離不到兩公尺向叉先生叉叉
說出「你做那麼爛,下台啦!下台啦!」,隨即被兩名員警強拉帶走,因父
親曾失業三個月,如今雖已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但家庭的重擔越來越沉
重,而難得有機會可以訴說我內心的話,所以我也絲毫不保留。
而看了 貴台新聞片段後,那位鐵路警察局的發言人有說出 :「對我進行
資料調查」但我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後,根據以下兩條例,發現有重大
瑕疵。
因為當下我是實行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給我的"言論自由權",而非員警所
認定的"犯罪行為",因此當時那些叫我留下資料 (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住址)的警察們,他們的行為才是"違法的", 而且他們限
制我的行動長達半小時之久,雖然他們辯稱是為了維護總統安全,但我當
下手上並未持有任何武器等可行犯罪之工具,難道用一張嘴就能傷害了我
們「形象高貴」的叉先生嗎?
因此我想利用 貴台的媒體功能,來舉發當時要求我留下資料的員警們,
希望能引起社會大眾的共鳴,人民的輿論壓力,來迫使我們的警方高層加
以徹查,並對全國警察進行再教育,希望以後如果插先生叉叉再度被嗆聲
,我國的警方能不再「無限擴權」,隨意抓人!
感謝 貴台昨日在「頭家來開講」節目,為我這小小的高三生來打抱不平

可笑的是那些警察叫我要好好唸書,但是他們連我的名字都不會唸,我想
需要好好唸書的應該是那些警察吧!

98.3.11 林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JPdboQOI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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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生嗆馬總統 警方澄清未留置、做筆錄、捺指紋
http://www.nownews.com/2009/03/12/138-2421357.htm

鐵路警察高鐵嘉義站所長林泰山表示,「我們其實當天是請他進來,就只有這樣
而已,沒有留置他也沒有按指紋,我請他進來,他如果說拒絕的話,我們也沒有
什麼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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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這件事沒有真相,就算有所謂真相也可能是被扭曲過的!
所以還是集中焦點在言論自由的這一塊吧!
我要推PTT鄉民的一句話[你看!他罵人家啦! ]
舊 2009-03-13, 09:23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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