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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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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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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reluya6510
1. 現行犯任何人都可以逮捕,請問每個人都帶手銬嗎?
2. "留置"在程序上的地位是"逮捕後程序",被逮捕後才有留置的程序

講逮捕大家比較反彈,所以就改講留置
這就是顏色的差異?

現行犯是任何人都可以逮捕,只有警方抓現行犯移送時可以上手銬,要不要上手銬該是警方的考量

留置:社維法1.違反的情節重大,還要再調查2.身分不明或沒有固定的住居所3.沒有人來當他的保人,這時候警察或法院就可以某人留置,但留置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
(行政執行法及很多法條中也有留置規定,但社維法是比較常提出討論的)。

根據上述的解說,沒有說留置就等於逮捕後的程序?因為留置是水果報使用的,警方是說用"請"的...這些法律上的用語有異議最好上了法院看法官怎認定

"講逮捕大家比較反彈,所以就改講留置
這就是顏色的差異?"

不是反不反彈的問題,是媒體有沒有偏頗及夠不夠專業,學生不是現行犯當然沒有逮捕的問題
舊 2009-03-12, 04:49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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