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aowenchang
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會被說成是Rule 5
他明明是被水手釋出(由40人名單除名就是釋出)
然後被運動家隊檢走
這件事發生在winter meeting之前,當時rule 5 draft根本還沒開始...#@$%^&
大概是某個記者自己幻想的吧...
再強調一次,由40人名單除名就是釋出
接下來他會被放到Wavier上, 有興趣的球隊都可以去檢
沒人有興趣的話他可以選擇到運動家隊的AAA去打球或成為自由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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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絕對不是 rule 5
根據 rule 5 的規則,選來的球員必須放在隔年的 25人名單中 (並支付原球隊 USD 50,000 )
否則必須將球員還給原球隊(並且取回 USD 25,000,也就是說會被罰兩萬五)
因此若是 rule 5 的話,陳鏞基將必須回到水手。但顯然沒有這樣的報導
btw, rule 5 draft 的時間是在每年的 12月份。對象則是在保護期後尚未被放入40人名單的球員。
保護期計算方式:
簽約時未滿19歲球員:簽約後,第 4 次碰上 R5D 時,即具有資格
簽約時已滿19歲球員:簽約後,第 3 次碰上 R5D 時,即具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