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小建 站在不同觀點想這件事...何謂薪資?員工努力幫企業賺錢所獲得的對應報酬不是嗎?!
 
 但休產假時,產婦對幫助該企業 "賺錢" 這個目標卻是沒有任何幫助,反而增加職務代理人的負擔的!(當然,生育對國家考量來說是有幫助的)
 
 所以就企業主來看,若僱請的女性多剛結婚,且企業是小企業沒職務代理人... 那產假一請兩個月,還要負擔全薪...若國家針對產假要求企業主負擔全薪卻沒給予對等補助,就企業主來看,怎樣都不划算!
 
 記得印象中該政策本來好像是有薪資打折給付,這還折衷一點。
 今天弄到硬要凹全薪,在這景氣不好的時候... 企業主會否寧願資遣招募新人,值得深思。
 
 有些福利對女性當然是好的,但若僅一昧從自身角度去看、去衝撞來爭取100%利己的福利條件,卻沒有妥協&考量資方的立場,小心得不償失∼
 
 PS.但勞委會給人感覺像變成資委會也不是這一兩天的事,前任陳X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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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你不是自己在當老闆
意思是要你公司的已婚女性不要懷孕是吧 , 因為生個小孩放產假又得平白無故給兩個月全薪 , 覺得很不划算...
可以建議你乾脆找尼姑來上班 , 保證她們永遠都不會有產假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