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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題外話, 12歲這樣有點危險, 普通外國人小孩子16歲才像這個樣子.

回主題, 那是一種維護啦, 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接觸的, 不可能全面禁止.
公司有自己的產品, 打擊對方同類型產品無可厚非, 不能用是基本.
但阻止不了人們彼此之間的討論比較的, 聰明的領導人不會不知道這點.

不過.. 蘋果真的很貴, 以我的喜好來說, 我會跳過.
雖然我也注重外型跟使用性, 但就是覺得沒到那個價格.
個人偏好 (輕輕飄過 )
舊 2009-03-04, 04:1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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