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jenmasterlink
要是不熬十年
1. 小孩他不會歸我
2. 他不會讓我探視小孩
3. 我的經濟還不允許我ㄧ走了之
4. 我還得顧及兩方長輩的心情
|
所以你所謂等十年,也就是孩子經濟獨立後,可以扶養你的時候,你才離婚.
那到時候,會不會你與丈夫之間的爭執,同樣在你與孩子之間發生? 現在與孩子沒爭執,只不過是因沒直接利害關係.
而且前面網友已說過,為了孩子不是好理由.吵吵鬧鬧的家庭,對孩子心靈傷害大得難以想像.
我覺得根本解決之道還是你自己要站起來,就算低薪的工作也沒關係.有了工作經驗,眼界會開闊,經濟能自主,很多事自然迎刃而解了.